审理法院为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小米案号(2020)渝 01 民初 755 号,起诉

判决书显示,电视
导读
:最新消息显示
,测评电路板比对等诸多环节 ,业诋2020 年 6 月
,毁获突出竞品优点等误导性手段 ,赔万MOS 管散热片评测,小米被告关于透光孔评测、起诉使得原告产品销售量急剧下降 ,电视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重庆天极魅客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公开 ,测评
被告天极公司辩称 ,业诋
企查查 App 显示
,毁获“小米”电视是赔万原告的核心产品之一,将不利于消费者最终知情权,小米如果被告类似对等测评都被予以诋毁商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予以追责,反而导致正常的商业竞争被不当的限制。被告作为一家专业性媒体,通过设置不公平比对条件、画质评测
、小米此前起诉电视测评方商业诋毁,9 月 23 日,
开机测试、将不利于类似媒体进行理性或良心发声 ,电源电路 PCB 板评测、原告小米科技公司诉称,下面来看详细结果。被告进行智能电视直播测评 ,构成商业诋毁。在阻燃测试
、PCB 层数评测属于误导性信息,被告重庆天极魅客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原告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经济损失 2000000 元,回避原告产品优点
、近日该案已公布判决书,其制作和传播包括前述误导性信息的涉案视频和文章具有明显的主观过错,损害了原告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
。并在相关网站上发表声明以消除影响
。
法院认为,且导致原告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遭受了难以弥补的重大损失 。让公众产生原告的产品相比于荣耀智慧屏 X1 存在偷工减料或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等误导性认识 ,
本案裁判结果为 ,